外行人管内行人 = 吃亏
没经过系统验收 = 隐患
上班时间想装修 = 没价值
没经过系统验收 = 隐患
上班时间想装修 = 没价值
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月1日正式发布《关于完善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通知》。
据悉,《通知》划定了全装修的基本装修标准,每平方米在1500-2000元之间。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基本装修方案或者升级装修方案,3个月届满未售出的房源一律按基本装修标准确定具体装修方案。
对此,宁波住建局表示,一是有利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安排装修工程与主体工程的施工衔接,以及装修主材和有关设施设备的采购需要;二是可以有效防范并杜绝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推销升级装修方案而捂盘惜售,待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届满却强迫购房者购买升级装修住宅。
根据《通知》,基本装修应当符合“基本设施配置完备、基本使用功能具备”的标准,具体是指给排水、燃气、供电照明、空调、通风、通信等系统安装到位,厨卫基本设备配置到位并可正常使用,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地面铺装、墙面及顶棚粉刷完成,达到入住标准。
基本装修标准反映到装修价格上,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照2000元/平方米计。在基本装修标准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提供若干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通知》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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