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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瓦工施工规范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360监理网     阅读( 3104 )

7.1 —般规定

7.1.1 本节适用于住宅内部抹灰工程施工。

7.1.2 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

7.1.3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7.1.4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7.1.5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小时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 水冲、撞击和震动。

7.1.6 冬季施工,抹灰时的作业面温度不宜低于5度;抹灰层初凝前不得受冻。


7.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2.1 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7.2.2 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7.2.3 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2.4 抹灰用砂子宜选用中砂,砂子使用前应过筛,不得含有杂物。

7.2.5 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天。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 3天。


7.3施工要点

7.3.1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1 砖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尘土,抹灰前应洒水湿润。

7.3.1.2 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 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 剂)。

7.3.1.3 加气混凝土,应在湿润后边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7.3.2 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3 大面积抹灰前应设置标筋。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 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2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3.4 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凝结后方可抹后一层;用 石灰砂浆抹灰时,应待前一抹灰层七八成干后方可抹后一层。

7.3.5 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7.3.6 水泥砂浆拌好后,应在初凝前用完,凡结硬砂浆不得继续使用。


7.4 瓦工地面铺装项目

7.4.1  一般规定

7.4.1.1 本节适用于石材(包括人造石材)、地面砖等材料的的住宅墙、地面砖铺贴 安装工程施工。

7.4.1.2 地面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进行。

7.4.1.3 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规定。

7.4.1.4 地面铺装图案及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7.4.1.5 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时,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7.4.1.5 天然石材在铺装前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出现污损、泛碱等现象。

7.4.1.6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 度以上。

7.4.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4.2.1 地面铺装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4.3  施工要点

7.4.3.1 墙、地面砖属于磁呸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2小时以上,晾干表 面水分浸水湿润。

7.4.3.2 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防护,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进行挑选后安装。

7.4.3.3 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十字线控制其厚度和石材、 地面砖表面平整度、垂直度。

7.4.3.4 当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 材与钢筋网拉接点不得少于4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灌注砂浆前应将 石材背面及基层混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灌注砂浆 宜用1: 2水泥砂浆,灌注时应分层进行,每层灌注高度宜为150~200mm,且不超 过板高的1/3,插捣应密实。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

7.4.3.5 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结紧密, 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7.4.3.6 当采用粘贴法施工时,基层处理应平整但不应压光。胶粘剂的配合比应符合 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胶液应均匀、饱满的刷抹在基层和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时应准确,并应立即挤紧、找平、找正,进行顶、卡固定。溢出胶液应随时清除。


7.5 瓦工墙面铺装项目

7.5.1 一般规定

7.5.1.1 本章适用于石材、墙面砖等材料的住宅墙面铺贴安装工程施工。

7.5.1.2 墙面铺装工程应在墙面隐蔽及抹灰工程、吊顶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当墙体有防水要求时,应对防水工程进行验收。

7.5.1.3 采用湿作业法铺贴的天然石材应作防碱处理。

7.5.1.4 在防水层上粘贴饰面砖时,粘结材料应与防水材料的性能相容。

7.5.1.5 墙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7.5.1.6 湿作业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度以上;裱糊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5% ,应防止湿度及温度剧烈变化。

7.5.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7.5.2.1 石材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天然石材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 陷。

7.5.2.2 墙面砖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5.3 施工要点

7.5.3.1 墙面砖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浸水2小时以上,晾干表面水分。

7.5.3.2 铺贴前应进行放线定位和排砖,非整砖应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阴角处。每面墙 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的1/3。

7.5.3.3 铺贴前应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墙面砖表面应平整、 接缝应平直、缝宽应均匀一致。阴角砖应压向正确,阳角线宜做成45度角对接。 在墙面突出物处,应整砖套割吻合,不得用非整砖拼凑铺贴。

7.5.3.4 结合砂浆宜采用1: 2水泥砂浆,砂浆厚度宜为6~10mm水泥砂浆应满铺在墙 砖背面,一面墙不宜一次铺贴到顶,以防塌落。

7.5.3.5 墙面石材铺贴前应进行挑选,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拼。

7.5.3.6 强度较低或较薄的石材应在背面粘贴玻璃纤维网布。

7.5.3.7 当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固定石材的钢筋网应与预埋件连接牢固。每块石材 与钢筋网拉接点不得少于4个。拉接用金属丝应具有防锈性能。灌注砂浆前应将石 材背面及基层混润,并应用填缝材料临时封闭石材板缝,避免漏浆。灌注砂浆宜用 1: 2.5水泥砂浆,灌注时应分层进行,每层灌注高度宜为15A200mm,且不超过板高 的1/3,插捣应密实。待其初凝后方可灌注上层水泥砂浆。

7.5.3.8 当采用粘贴法施工时,基层处理应平整但不应压光。胶粘剂的配合比应符合 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胶液应均匀、饱满的刷抹在基层和石材背面,石材就位时应准 确,并应立即挤紧、找平、找正,进行顶、卡固定。溢出胶液应随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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