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过系统验收 = 隐患
上班时间想装修 = 没价值
今年6月中旬,位于北京旧宫区域的中铁华侨城·和园首批业主迎来收房日,但很快,他们便开始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不满。
据业主反映,开发商原本承诺“每平方米1万元”的精装修,在实际交房时出现多处质量问题,此外,多项在销售时承诺的内容并未兑现。
业主反映的除了精装减配等问题外,该项目近两年还通过加推毛坯房等方式“变相降价”,但由于主打高端改善的大户型,项目销售去化较慢,成为这几年北京市场改善型项目去化缓慢的缩影。
和园项目开发企业相关人员表示,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从未约定装修标准,装修标准从未单独列明价格,装修作为房屋整体一部分整体出售,且装修的建材完全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精装减配
近日,多位业主表示,自己购买的中铁华侨城·和园项目“收房时,室内大理石地板有多处裂缝,原来承诺的精装修要用的各种品牌用材均大打折扣,肉眼可见的劣质”。
一位2018年购房的业主表示,他们在购房时,销售人员曾承诺,此小区所有房源均为精装修交付。“精装标准都是按照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来做的,地板、玻璃、燃具家电等室内装修均采用行业知名品牌。”
但是在多位业主家,客厅地面上多处出现裂缝缺口,有的暂时打上补胶,不少室内的木质地板色差不一。
除此之外,据业主反映,在购房时看重的智能家居系统、智能电梯在收房时也并未兑现。“这让我们感到被骗了,因为我们买房子时是看重这个亮点的。”有业主表示。另外,按照业主的说法,该项目所承诺的一梯一户也并未实现,业主在收房时发现,变成了两梯两户,居住私密性和体验大打折扣。而原本规划的西门,在小区路标上也取消了。“实际上根本就没打算建。”有业主说道。
面对这样的交付场景,不少业主纷纷向开发商质疑,并要求尽快按照当初承诺兑现,但对于业主的种种要求和质疑,开发商以“一切以合同为准”回应。
购房合同上,业主反映的销售人员承诺内容并未在其中体现,比如精装修用材的品牌、一梯一户的配置、智能家居系统以及建设西门等,这让业主感到十分被动。“那么厚的购房合同,拿到时就让你签字,谁会想那么多。”
此外,部分135平方米、139平方米的户型内,客厅阳台处承诺赠送的面积,变成了一面不具有实用功能的墙,所在楼栋所有楼层同位置的户型均是如此,不仅遮挡室内光线,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据该项目内部人士透露,实际上,这个赠送的面积在向行政部门报批的建筑方案上并没有相应体现。“如果真的建成了赠送面积就属于违建,房屋验收就通不过了。”
对于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该项目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该项目与业主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从未对精装修标准作出约定,也未对装修标准单独列明价格,装修作为房屋整体一部分进行出售,且装修建材符合质量和环保要求。对于业主所反映的装修局部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更换,确保交付标准合格。一梯一户、部分户型赠送面积在合同中从未约定,西门为宣传效果使用,合同并未约定,若后期业主需要,可以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基础上与属地政府沟通,争取增设西门。智能家居系统目前能够正常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松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李松分析道:“很显然,这些客户所接收到的宣传内容已经影响到了客户的购买意向,尤其是关于精装修的承诺,这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所以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宣传承诺交付房子,或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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