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行人管内行人 = 吃亏
没经过系统验收 = 隐患
上班时间想装修 = 没价值
没经过系统验收 = 隐患
上班时间想装修 = 没价值
近日,为提升住宅居住舒适性,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共同发布《住宅设计规范》。从居住安全、居住品质、居住科技等多方面出发,提升住宅全生命周期品质。
在居住便利性方面,规定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在住宅宜居性方面,规定卧室、起居室净高不应低于2.5米,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了10厘米;
影响较大的几个重点,总结如下:
1、 全装修标准:
住宅交房前,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粉刷和管线全部铺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
2、明确层高: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0m,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m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
3、明确剪刀梯的连通方式;
剪刀梯的两个楼梯应在走道或屋顶连通,也可在前室连通;
4、电梯设置要求:
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 9m 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 1 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5、对担架电梯的规定: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 1000kg,轿厢最小尺寸不应小于 1.50m×1.60m,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 0.90m;
6、实施日期:2021-1-1
同时,该《规范》还本着提升居住安全、居住品质的原则,注重规范内容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强化住宅无障碍与适老化设计,充分体现了“安全性、舒适性、前瞻性”的设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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