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经过系统验收 = 隐患
上班时间想装修 = 没价值
12.1 —般规定
12.1.1 本节适用木门窗套、窗帘盒、固定柜橱、护栏、扶手、花饰等细部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12.1.2 细部工程应在隐蔽工程已完成并经验收后进行。
12.1.3 框架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樗连接。板式结构的固定柜橱应用专用连接件连接。
12.1.4 细木饰面板安装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漆。
12.1.5 潮湿部位的固定橱柜、木门套应做防潮处理。
12.1.6 护栏、扶手应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并能承受规范允许的水平荷载。
12.1.7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m,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栏杆间距不应大于0.11m。
12.1.8 湿度较大的房间,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花饰、纸质花饰等。
12.1.9 花饰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12.2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2.2.1 人造木板、胶粘剂的甲醛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12.2.2 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2.3 施工要点
12.3.1 木门窗套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1.1 门窗洞口应方正垂直,预埋木砖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12.3.1.2 根据洞口尺寸、门窗中心线和位置线,用方木制成搁栅骨架并应做防腐处理,横撑位置必须与预埋件位置重合。
12.3.1.3 搁栅骨架应平整牢固,表面刨平。安装搁栅骨架应方正,除预留出板面厚 度外,搁栅骨架与木砖间的间隙应垫以木垫,连接牢固.安装洞口搁栅骨架时,一 般先上端后两侧,洞口上部骨架应与紧固件连接牢固。
12.3.1.4 与墙体对应的基层板板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基层板安装应牢固。
12.3.1.5 饰面板颜色、花纹应谐调。板面应略大于搁栅骨架,大面应净光,小面应 刮直。木纹根部应向下,长度方向需要对接时,花纹应通顺,其接头位置应避开视 线平视范围,宜在室内地面2m以上或1.2m以下,接头应留在横撑上。
12.3.1.6 贴脸、线条的品种、颜色、花纹应与饰面板谐调。贴脸接头应成45度角, 贴脸与门窗套板面结合应紧密、平整,贴脸或线条盖住抹灰墙面应不小于10mm。
12.3.2 木窗帘盒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2.1 窗帘盒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窗帘盒宜伸出窗口两侧 200~300mm,窗帘盒中线应对准窗口中线,并使两端伸出窗口长度相同。窗帘盒下 沿与窗口上沿应平齐或略低。
12.3.2.2 当采用木龙骨双包夹板工艺制作窗帘盒时,遮挡板外立面不得有明樺、露 钉帽,底边应做封边处理。
12.3.2.3 窗帘盒底板可采用后置埋木楔或膨胀螺栓固定,遮挡板与顶棚交接处宜用 角线收口。
12.3.2.4 窗帘轨道安装应平直。窗帘轨固定点必须在底板的龙骨上,连接必须用木螺钉,严禁用圆钉固定。采用电动窗帘轨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12.3.3 固定橱柜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3.1 根据设计要求及地面及顶棚标高,确定橱柜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12.3.3.2 制作木框架时,整体立面应垂直、平面应水平,框架交接处应做棒连接, 并应涂刷木工乳胶。
12.3.3.3 侧板、底板、面板应用扁头钉与就固定牢固,钉帽应做防腐处理。
12.3.3.4 抽屉应釆用燕尾榫连接,安装时应配置抽屉滑轨。
12.3.3.5 五金件可先安装就位,油漆之前将其拆除,五金件安装应整齐、牢固。
12.3.4 扶手、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4.1 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70mm时,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12.3.4.2 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12.3.4.3 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按样板划线。弯头粘结时,温度不宜低于5度。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牢固。
12.3.4.4 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弯曲应自然,表面应磨光。
12.3.4.5 金属扶手、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垂直,如焊接,则表面应打磨抛光。
12.3.4.6 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12.3.5 花饰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5.1 装饰线安装的基层必须平整、坚实,装饰线不得随基层起伏。
123.5.2 装饰线、件的安装应根据不同基层,采用相应的连接方式。
12.3.5.3 木(竹)质装饰线、件的接口应拼对花纹,拐弯接口应齐整无缝,同一种 房间的颜色应一致,封口压边条与装饰线、件应连接紧密牢固。
12.3.5.4 石膏装饰线、件安装的基层应干燥,石膏线与基层连接的水平线和定位线 的位置、距离应一致,接缝应45度角拼接。当使用螺钉固定花件时,应用电钻打孔,螺钉钉头应沉A孔内,螺钉应做防锈婀;当使用胶粘剂固定花件时,应选用 短时间固化的胶粘材料。
12.3.5.5 金属类装饰线、件安装前应做防腐处理。基层应干燥、坚实。钏接、焊接 或紧固件连接时,紧固件位置应整齐,焊接点应在隐蔽处、焊接表面应无毛刺。刷漆前应去除氧化层。
12.3.6 竹、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6.1 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3mm。
12.3.6.2 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12.3.6.3 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12.3.6.4 木龙骨应与基层连接牢固,每个定点间距不得大于500mm。
12.3.6.5 毛地板应与龙骨成30。或45。铺钉,板缝应为相邻板的接缝应错 开。
12.3.6.6 在龙骨上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确 定,地板接缝应在龙骨的中线上。
12.3.6.7 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扁。固定时应从凹棒边30度角倾斜钉入。硬木地板应先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
12.3.6.8 毛地板及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12.3.6.9 地板磨光应先刨后磨,磨削应顺木纹方向,磨削总量应控制在0.3~0.8mm内。
12.3.6.10 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 底胶以提高粘结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再进行铺贴。拼 板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打紧密,板缝不得大于0.3mm。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12.3.7 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7.1 防潮垫层应满铺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
12.3.7.2 安装第一排时应凹槽面靠墙。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12.3.7.3 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伸缩缝。
12.3.8 地毯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8.1 地毯对花拼接应按毯面绒毛和织纹走向的同一方向拼接。
12.3.8.2 当使用张紧器伸展地毯时,用力方向应呈V字形,应由地毯中心向四周展开。
12.3.8.3 当使用倒刺板固定地毯时,应沿房间四周将倒刺板与基层固定牢固。
12.3.8.4 地毯铺装方向,应是毯面绒毛走向的背光方向。
12.3.8.5 满铺地毯,应用扁铲将毯边塞入卡条和墙壁间的间隙中或塞入踢脚下面。
12.3.8.6 裁剪楼梯地毯时,长度应留有一定余量,以便在使用中可挪动常磨损的位置。
12.3.9 木装饰装修墙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9.1 制作安装前应检査基层的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12.3.9.2 按设计要求弹出标高、竖向控制线、分格线。打孔安装木砖或木楔,深度应 不小于40mm,木砖或木楔应做防腐处理。
12.3.9.3 龙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横向间距宜为300mm,竖向间 距宜为400mm。龙骨与木砖或木楔连接应牢固。龙骨、木质基层板应进行防火处理。
12.3.9.4 饰面板安装前应进行选配,颜色、木纹对接应自然谐调。
12.3.9.5 饰面板固定应采用射钉或胶粘接,接缝应在龙骨上,接缝应平整。
12.3.9.6 镶接式木装饰墙可用射钉从凹棒边倾斜射入。安装第一块时必须校对竖向控
12.3.9.7 安装封边收口线条时应用射钉固定,钉的位置应在线条的凹槽处或背视线的一侧。
12.3.10 软包墙面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10.1 软包墙面所用填充材料、纺织面料和龙骨、木基层板等均应进行防火处 理。
12.3.10.2 墙面防潮处理应均匀涂刷一层清油或满铺油纸。不得用沥青油毡做防潮 层。
12.3.10.3 木龙骨宜采用凹槽棒工艺预制,可整体或分片安装,与墙体连接应紧密、牢固。
12.3.10.4 填充材料制作尺寸应正确,棱角应方正,应与木基层板粘接紧密。
12.3.10.5 织物面料裁剪时经纬应顺直。安装应紧贴墙面,接缝应严密,花纹应吻合,无波纹起伏、翘边和褶皱,表面应清洁。
12.3.10.6 软包布面与压线条、贴脸线、踢脚板、电气盒等交接处应严密,顺直,无毛边。电气盒盖等开洞处,套割尺寸应准确。
12.3.11 墙面裱糊应符合下列规定:
12.3.11.1 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粉化,起皮、裂缝和突出物,色泽应一致。有防潮要求的应进行防潮处理。
12.3.11.2 裱糊前应按壁纸、墙布的品种、花色、规格进行选配、拼花、裁切、编号,裱糊时应按编号顺序粘贴。
12.3.11.3 墙面应采用整幅裱糊,先垂直面后水平面,先细部后大面,先保证垂直后对花拼缝,垂直面是先上后下,先长墙面后短墙面,水平面是先高后低。阴角处接 缝应搭接,阳角处应包角不得有接缝。
12.3.11.4 聚氯乙烯塑料壁纸裱糊前应先将壁纸用水润湿数分钟,墙面裱糊时应在基层表面涂刷胶粘剂,顶棚裱糊时,基层和壁纸背面均应涂刷胶粘剂。
12.3.11.5 复合壁纸不得浸水,裱糊前应先在壁纸背面涂刷胶粘剂,放置数分钟,裱糊时,基层表面应涂刷胶粘剂。
12.3.11.6 纺织纤维壁纸不宜在水中浸泡,裱糊前宜用湿布清洁背面。
12311.7 带背胶的壁纸裱糊前应在水中浸泡数分钟。裱糊顶棚时应涂刷一层稀释的胶粘剂。
12.3.11.8 金属壁纸裱糊前应浸水1~2分钟,阴干5~8分钟后在其背面刷胶。刷胶应使用专用的壁纸粉胶,一边刷胶,一边将刷过胶的部分,向上卷在发泡壁纸卷上。
12.3.11.9 玻璃纤维基材壁纸、无纺墙布无需进行浸润。应选用粘接强度较高的胶粘剂,裱糊前应在基层表面涂胶,墙布背面不涂胶。玻璃纤维墙布裱糊对花时不得横 拉斜扯避免变形脱落。
12.3.11.10 开关、插座等突出墙面的电气盒,裱糊前应先卸去盒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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